從烏鎮的問題門票談游客的維權保護

作者: 夏諾多吉

導讀國家4A級風景區,世界文化遺產的熱門候選景點,文學巨匠茅盾先生的故裡,《似水年華》的外景地…,所有榮耀和期待集於一身的烏鎮,卻因為讓人看不懂的門票,讓游客乘興而來,掃興而去。 門票,顧名思義,有了門才可以收票。一個水道縱橫的小鎮,又非古代城池,哪裡有什麼門?於是烏鎮將民居最集中,風景最秀麗的東市河以鐵柵守住出入口,古鎮人民世代生活的場� ...

國家4A級風景區,世界文化遺產的熱門候選景點,文學巨匠茅盾先生的故裡,《似水年華》的外景地…,所有榮耀和期待集於一身的烏鎮,卻因為讓人看不懂的門票,讓游客乘興而來,掃興而去。

門票,顧名思義,有了門才可以收票。一個水道縱橫的小鎮,又非古代城池,哪裡有什麼門?於是烏鎮將民居最集中,風景最秀麗的東市河以鐵柵守住出入口,古鎮人民世代生活的場所成了被鐵柵圍困的死水孤街。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東市河一帶恰恰被稱為“東柵景區”,管理者們並不是要取“鐵柵”之意吧。同為水鄉,湖州南潯南西街到寶善街的水道並不收費,雲南麗江也頂多是在玉龍雪山的門票裡含個古城建設費,為什麼偏偏烏鎮要對民居收費?

既然要買票,那就交錢吧。可拿到票後卻發現,這裡面大有文章。

烏鎮的門票是套票,票價60元,一共包括9個景點,除了茅盾故居和修真觀,其余都是諸如錢幣館、木雕館之類的小型展覽或表演廳,大名鼎鼎的東市河並不包含在內。為什麼要收門票卻不印門票,而用其他景點門票代替?唯一的解釋是,管理當局為了盈利,將不應該收費的東市河民居區變成收費項目,所以進入東市河要購買其他景點的套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烏鎮在門票設計上犯了三個錯誤:第一,將不屬於同一內容的九個景點捆綁銷售;第二,將不應收費的項目偷梁換柱為收費項目;第三,不應收費的項目還要強行搭售其他收費商品服務項目。這種做法侵犯了《消》法第八、第九和第十條關於“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和“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在國外,旅游景點的門票一般是免費或低收費的,中國動輒五六十上百的門票則比比皆是。這也就罷了,像烏鎮這樣處心積慮巧立名目搜刮游客錢財就實在讓人無法容忍了。烏鎮管理部門應該對自己的問題門票做一反思,廣大旅游者也應擦亮眼睛,共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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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鎮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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