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八日上午九點十五分就到了離拉薩貢嘎機場約一公裡的拉貢交巡警大隊,事因十一月七日下午約一點三十分在拉薩往羊卓雍措時,在離拉薩市區約二十五公裡的地方被辦公地點遠離拉薩六十五公裡的拉貢交巡警大隊以我超速百分之八十為由去大隊處理,當時沒有給我們一共約二十多個司機看違章證據。當地出租車司機告訴我,對他們出租車的限速是六十公裡,限速牌四十公裡是為了罰款,由一輛私家車躲在暗處偷拍。在等候時有位拉薩司機說他已學習了四天,因考試不合格,叫他再交一千元罰款,他不干,所以還要每天來學習。
說讓我們九點半到大隊,結果是九點三十五分才開門放我們進去,開始我跟那處理此事的女警官解釋我是香港居民到西藏來自駕游的,因不熟悉道路,開車時全神貫注的看著路面而沒注意看限速標志(說真的,即使知道也會超速,因為所謂的拐彎處是大拐彎,路又寬又平,車輛還少,但我真的不能肯定當時是否時速是七十二公裡,但六十估計肯定有的),她就去找我的駕照,我還心理暗喜想她可能放我一馬,那知她找到後一看是內地發的駕照,語氣馬上變了,說必須留下學習,然後根據學習情況再定奪,我說因車上別的驢友要趕回上海上班,她是軍人,絕對不能晚回上海的,就按規定把罰款交了,讓我們先走。她說不行,必須學習,要我先看完交通違章方面的光盤,中午前幫我處理,到此時我只能乖乖的就範,看光盤時那像學習的樣,警察也不再場,找了個藏族違章的司機給我們放光盤,然而沒有人可以認真地看,因為很多人都在交頭接耳,就這樣我等到了十一點四十五分又去找那女警官,她叫我去找他們隊長批免去學習,隊長批了後,暗示將要再罰二千。我再去找那女警官准備交罰款時,女警官說開罰單的警官外出了,叫我下午三點再去,我跟她商量想馬上把罰款交了,怎麼說都不行,一定要我下午三點再去,我只能找飯店先吃飯,走到機場外找了家四川飯店,老板和朋友正在打麻將,問我是否是坐飛機,我就把實情和盤托出,他說你想出多少錢?我可以把你駕照取回,結果那老板真的先將駕照給我,而我付了一千五百元給他。直至此時我才明白那女警官為何一定要我多等三個小時,留出足夠的吃飯時間給我。如果我中午前在大隊把罰款交了,他們自己什麼都撈不著,因大隊遠離市區,中午三小時回市區也來不及,而且沒有公交車,所有等候處理的司機只能在附近吃飯,結果所謂的違章罰款都變成了交警大隊的灰色收入。回拉薩的出租車上司機告訴我,羊八井和那曲也是那樣,為避免重蹈覆轍,我下午五點十五分就離開拉薩的酒店趕往那曲,因晚上警察都下班了。
即使那樣,十一月九日在離開西藏區域的最後一個關卡-安多縣,因八號在羊八井關卡,交警沒給我限速卡(在西藏都給限速卡,比如說下一個關卡是一百公裡,限速卡上幫你寫上時間在二個半小時之後才能抵達,如果提前了,就是超速了,但很多時候也不問不查不給,我們外地的也不明白),交警叫我回一百多公裡的關卡去找那裡的交警理論,說是哪裡的交警問題,要不就罰款,在這期間有輛青海格爾木的貨車也沒交限速卡就過了,交警就坐上我的車叫我去追,追上後還想打他們,嚇得幾個司機都不敢說話了,收了他們的行駛證,不知為何那幾個司機死活都不肯交出駕照,在那樣的山區,貨車是不可能超速的,沒有駕照應該也是不可能的,我跟交警回關卡時,那輛車的司機連行駛證都不要就私自開車離開了。最後我給了他一百元,他告訴我沒發票,我看了剛才那情景我還敢要啊!而且我還跟他說過照相機上拍的照片上有時間顯示,能證明我沒有超速,他根本就不聽。
今天寫這個也不是想投訴什麼,因我除了新疆和寧夏沒有自駕過,其余的省市以全部開車旅游過,基層干部違法亂紀多的數不勝數,現在一般當地老百姓都覺得胡溫兩位老總是好的,下面的就不敢恭維了,出外自駕的朋友們碰上這些事,趕緊想法給錢走人,別的都是假的,也應把這些納入旅游的正常預算,這樣心態就不會不平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