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朔手記》之三——餐飲篇“陽朔領教‘水鴨子’”

作者: 梅葉青青

導讀陽朔領教“水鴨子”去過陽朔的人都知道,在陽朔的疊翠路上有一個聞名的小吃大排檔。來陽朔旅游,如果沒有在大排檔吃上幾種特色菜,似乎就有點虛度此行。俗話說百聞不如一見,陽朔旅游,疊翠路的大排檔真的給了我們很多見識。 2003年2月15日元宵節的晚上,我與先生在陽朔來到久聞盛名的疊翠路大排檔。在一個叫“水鴨子”的攤點,店家的小姑娘熱情地向我們推薦他� ...

陽朔領教“水鴨子”去過陽朔的人都知道,在陽朔的疊翠路上有一個聞名的小吃大排檔。來陽朔旅游,如果沒有在大排檔吃上幾種特色菜,似乎就有點虛度此行。俗話說百聞不如一見,陽朔旅游,疊翠路的大排檔真的給了我們很多見識。

2003年2月15日元宵節的晚上,我與先生在陽朔來到久聞盛名的疊翠路大排檔。在一個叫“水鴨子”的攤點,店家的小姑娘熱情地向我們推薦他們的啤酒燉鴨。一瞧,店名叫“水鴨子”,那鴨子做得肯定是正宗了。小姑娘說一只鴨子35元。兩個人吃不了一只,因為還想點些其他菜,便問可否要半只,小姑娘開始有些為難,說鴨子不好切,後來又說,好吧,可以賣給我們半只,算18元。

生長在北方,吃鴨子的機會不是太多,非常高興能在美麗的陽朔吃到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啤酒燉鴨。

我們懷著愉快的心情等待著美妙的啤酒燉鴨。須臾,鴨端上來。我迫不及待先嘗為快。吃一口,差點沒咯著牙,只怪自己單單挑了塊骨頭。先生下箸,又是一嘴骨頭。就奇怪。

不錯,現在滿街上的美眉都在瘦身,難道陽朔的鴨子也與排骨美女式的美眉們相媲美嗎?那麼我們要是有幸趕上時興唐朝的以肥為美,是不是我們吃的鴨子就會像吃包子吃了一半還不見餡一樣,吃上半天,離鴨骨頭還隔著十萬八千裡呢。

待我們撥開蓋在鴨上面的配菜,扒拉幾下一看,哇噻!果真是一只排骨美女耶。一塊塊剁得碎小的鴨子,全是鴨肋骨與鴨皮。

好吧,就算是這裡的鴨子趕時髦,個個健美瘦身,練得皮包骨頭,但是,練得再瘦,也不至於把腿腳、翅膀及胸脯練得沒有了吧。

我們把老板娘叫來問道,這是不是完整的半只鴨?老板娘一口咬定說是。望著老板娘那張滿是橫肉的臉,就為這鴨子感到委屈,如果那些橫肉少一點,或許鴨肉就會多一些。

又問,那麼鴨的腿、翅膀及胸脯肉在哪裡?老板娘說他們這裡的鴨子長的就是這樣。愛吃不吃。

雖然生活在北方,但鴨子還是見過的,如果是吃傳說中的麒麟之類的動物,老板娘的說法或許還站得住腳。看來老板娘真是開錯店了,要是改開麒麟鳳凰小吃店,肯定發大財。可惜沒有人來為她指點迷津,讓她錯失良機。

我們義正辭嚴指出這是宰客。老板娘有些心虛,自覺理虧,說,這樣吧,我少要你們6元錢,就算12元。

我們說這不是錢多少的問題,這是欺詐行為。我們與老板娘爭執起來。

我對先生說,咱們投訴。先生是個書生,講究先禮後兵。何況認為如果投訴,老板娘必敗無疑,而且還要受到處罰,這是一個具有博愛精神的紳士所不願看到的。先生用緩和的口氣對老板娘說,最好不要鬧到投訴部門,咱們是不是私下了結?這鴨子我們不要了,其余的事我們也不追究。

先生以為他自己是誰,是聯合國的秘書長安南嗎?似乎只要從中斡旋調停,就能和平解決一場伊拉克戰爭。

真是敵進我退,老板娘一看先生的口氣軟了,頓時氣焰囂張起來,把眼一瞪,惡狠狠地說,你們不交錢,別想走人。告到哪裡我都不怕!

那架式讓人哭笑不得。這就好比一個人抓住偷了自己東西的小偷,對小偷說,你把我的東西還給我,咱們私了,我也不追究你。小偷卻說,不行,不給我東西別想走人,告到警察那裡也不怕。

也不知道這世界上到底是老鼠怕貓,還是貓怕老鼠。

老板娘一個眼神,從裡間走出一位漢子凶神惡煞地守在門口。轉眼間,我們成了我們自己的人質。

後來我們打電話給有關投訴部門,來了位戴眼鏡的先生。在我們眼裡,眼鏡先生不啻於電視中解救人質的特種兵部隊。

眼鏡先生一臉嚴肅,在本子上認真地做著記錄。聽完我們的敘述後,又到老板娘那裡了解。然後回來告訴我們,老板娘說是我們開始沒有聽清楚,他們的鴨子從不整只賣,都是把許多鴨子剁碎了燉在大鍋裡,我們要半只鴨,就舀上幾勺,估計是半只鴨的分量就行,這是我們自己的誤會。

我們說,店家一開始就是說一只鴨子35元,而不是說一份鴨子。何況老板娘自始至終都強調這就是完整的半只鴨子。眼鏡先生聽罷,又到老板娘那邊,過了一會兒,回來道,老板娘說,我們認為不夠半只鴨子,為什麼在吃之前不說,現在動了筷子,什麼也說不清了。

我們說,鴨子上面蓋著滿滿的配菜,不動筷子怎麼能發現。何況我們僅僅是吃了一口。

像是在打乒乓球,眼鏡從這邊到那邊,又從那邊回到這邊。幾個回合下來,事情便有了這樣一個框架:首先,店家本來賣的就不是整只鴨子,是我們自己沒弄明白。其次,我們指出這不是完整的半只鴨應該是在沒有動筷子之前,而不是在此之後。按著這個框架調解的結果是:我們需交鴨子的成本費。

我們當然不同意這種黑白顛倒,沒有正義感的協調意見。

乒乓球打不下去了。眼鏡只得打電話叫來了位工商所的女所長。

老板娘又出爾反爾地對女所長說,她的確賣給我們的是整整半只鴨子,只不過沒有事先問我們一下而把鴨腿等剁去了,以為我們不喜歡吃,吃不來。

天哪,平日裡人們所說的刁民潑婦大概也就是這樣了吧,如此的卑劣無恥,謊言連篇,連我們都為她感到臉紅。

我們把事情的真相如實告訴了女所長。女所長又看了看桌上的鴨子,一切都明擺著。

因為我們不想與老板娘過多糾纏,最後結果是:我們退掉所謂的半只鴨子,走人。

沒有什麼對錯,更沒有什麼賠禮道歉,我們倒像漏網的魚,帶著僥幸溜之大吉。

元宵佳節,鴨子沒有吃成,倒是徹底領教了陽朔的“水鴨子”。看著“水鴨子”那紅紅的招牌,不知道下一個誤入網中的游客,會不會還有我們如此幸運的結局。願上帝保佑你們,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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