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傾聽來自瀘沽湖的聲音二(轉載自周華山的《無父無夫的國度?》)

作者: naximan

導讀家屋成為經營單位本文先探討落水村旅游體制建立的四個階段,然後講述旅游業對落水村以至整個摩梭文化的衝擊。落水村近年成為整個麗江地區富裕村之前列,其有目共睹的旅游驕人成績,絕非一蹴而就,而是經過四個發展階段。 旅游業萌芽期(1989~1991年) 瀘沽湖在1992年才正式被國務院列為對外開放的的旅游區。在此以前游客稀少,都是個別散客及經� ...

家屋成為經營單位本文先探討落水村旅游體制建立的四個階段,然後講述旅游業對落水村以至整個摩梭文化的衝擊。落水村近年成為整個麗江地區富裕村之前列,其有目共睹的旅游驕人成績,絕非一蹴而就,而是經過四個發展階段。

旅游業萌芽期(1989~1991年)

瀘沽湖在1992年才正式被國務院列為對外開放的的旅游區。在此以前游客稀少,都是個別散客及經官方單位安排的考察團。通常入住落水村保護區的兩所賓館。落水村在1989年才有第一間摩梭家庭旅社,此事曾在當地引起激烈爭論,發起人汝享濃布(44歲)就表示:

“我在1988年起任旅游局局長,前身是政府成立的旅游公司,負責統籌寧蒗縣的旅游。當時我看到旅游發展的迫切,遂向領導提出興建家庭旅社,彝族書記阿蘇全力支持,並建議在落水開辦五家、裡格開辦三家家庭旅社,反而是縣城摩梭老干部強烈反對。原因有二:一是恐怕外面陌生人住在摩梭家庭,會因風俗習慣而引起矛盾。二來怕游客把不良風氣帶進摩梭,萬一摩梭婦女生下金發孩子,將成為摩梭人的恥辱。當時我極力保證萬一出事我負全部責任,便在我家搞起首間家庭旅社,共八間房二十個床位,村中其他人皆觀望以至反對,到1993年才有第二間家庭旅社‘摩梭風情園’。”

落水村民最初都懷疑家庭旅社的效益,殊不知首家家庭旅社一年內賺了四萬多元,村民側目驚訝,開始認為傳統的火塘文化不應固步自封,而必須積極回應現代社會的衝擊。

隨著游客增加,落水摩梭人面對如何把游客定位與歸類的難題:究竟應按摩梭俗例熱情款待來客,不收分毫,抑或用外面商品市場規律明碼實價?起初,落水人熱情如昔而不願收錢。游客問可否買兩個蘋果,摩梭人回應謂沒有蘋果賣,然後從果樹上采一大袋蘋果送給游客;游客說半天未吃飯,主人家馬上殺雞、打酥油茶、端豬膘肉,事後拒絕收錢。但落水人很快發現,不可能天天送蘋果,也不可能每天殺雞,遂以族裔身份而劃出楚河漢界,謂游客既是外人,可以按外面規矩計算。但害羞文化仍令落水人恥於收錢,也拒絕拉客。客人到家裡吃飯後問多少錢,回答總是“隨便你,不要客氣”;游客主動要求劃船後給五元,摩梭人很可能退回二元。

當時,村內老人還是反對游客進來,認為收錢會破壞摩梭熱情風俗,更受不了游客情侶公然牽手、穿迷你裙、火塘面前亂說話的不良風氣。隨著游客增多,情況出現變化。以前落水村民看到游客會害羞甚至走開,但開始有村民主動上前拉客。更重要的是劃時代的民主化旅游體制逐漸建立起來。

旅游飛躍期(1991~1996年)

這是落水旅游體制建立起來並急速發展的階段,以1991年1月格則次梳爾車(45歲)當村長為起點。當時游客逐漸增加,但規章制度全無,情況混亂,有摩梭人為爭奪游客而吵架,有游客不滿價錢混亂,有游客在公路上被拉到沙灘劃船時才發覺自己“被宰”。次梳爾車表示:

“我上任後,把發展旅游體制放在工作首位,村委會十個委員為制定村規民約而經常開會,既要咨詢村中老人,制定後又因違規行為及村內糾紛而頭痛。”

在經濟利益、摩梭聲譽及家屋矛盾三方合力催迫下,完整的村規民約及旅游體制逐步建立起來。劃船從個人及家屋提升為村寨的集體行為,半數家屋(共三十八家)自願地參加劃船,分成兩組每星期輪流每家派一人劃船,每條船一次收五元,每天收入由組員平分。1993年,摩梭歌舞篝火晚會從家屋個別組織與爭客,轉為按照劃船的分組模式。1996年,牽馬也從個人行為提升為全村集體分組經營,明碼實價寫在沙灘木牌上。而村規民約亦越趨具體細微:牽馬、劃船、民族歌舞時不穿民族服裝,立即罰款;遲到者不准參加當天活動;主動拉客到自己家庭旅社,馬上罰款;落水人在公眾地方爭吵,罰款;向游客多收錢,罰款;村內騎著馬跑,罰款,因為可能令游人受傷或受驚,又對村內老人不敬。沙灘規定由每家來種樹,若三年內有任何樹死掉,每樹罰二十元。當時村長次梳爾車被譽為“罰款村長”。

隨著旅游體制與規章逐步落實,村民間的糾紛以及游人的投訴也大為減少。據老人表示,1991年至1993年的矛盾最為激烈,經常出現家屋間之爭吵,以至打架。村長次梳爾車堅持落水村為一家人,不分普米、摩梭或漢族,皆可參加劃船等項目,同時嚴厲執行規章。他說:

“篝火晚會原本只有兩人守門收費,後來發現有人私下‘食錢’,罰款之余,從此守門改為四人。我又專程走進篝火晚會場地抓沒穿民族服裝的落水人。1993年曾有裡格村民把游客劃船過來,被落水村民反對並把船費充公。我得悉後堅持摩梭人應互相幫助,遂與村委會赴裡格賠罪、退款。直到1999年,仍有村民劃船到四川,中途起風而坐地起價。這些事嚴重破壞了村夫民約,又損害落水與摩梭名聲,必須罰款並公開指斥。”

村季會因多番妥善處理村民矛盾,而深受村民贊賞,1991年的村委會更連續三屆連任到1999年,聲望威信令村民折服。村長的威信除了個人能力外,也因為格則家乃落水村的名門大家,如今汝享、彩塔及達巴三大家的年輕一代,大多是格則次梳爾車七個舅舅所生的孩子。村長背後既是三大家族,令“公眾事務”在“家屋”威望的支持下,更加順利開展。

另方面,落水從傳統摩梭的家屋本位,在九十年代逐漸轉化為經濟共同體,史無前例地令公眾空間與規章變得重要,又建立由村委會集體處理公眾矛盾的民主協商機制,令傳統摩梭以家屋威望來解決問題的模式發生。極具摩梭特色的是,整個公眾領域民主體制仍以家屋為本。

首先,整個旅游體制完全是以母屋火塘為單位,一個火塘派一人。自1997年起全村七十三家每天派一人,一星期牽馬,一星期劃船並跳舞,並從此定格為七十三家,即使日後再分家也不容參加旅游項目。其次,村規民約執行初期,經常以大家族力量作後盾,遇上棘手個案,村長家族壯丁與村委會成員統統站在村長旁,把村規民約強制執行。其三,七十三家母屋火塘組成經濟共同體之後,先前的個人及家屋之間的利益爭奪,轉化為七十三個火塘攜手拓展。可見整個公眾領域民主體制絕非西方個人主義模式,也非國家機器從上而下推行,而是傳統摩梭火塘本位民間自發之“家屋民主”、“家屋公眾”及“家屋體制”。近年有十多個分家戶希望加入旅游體制而一直被拒,但火塘本位的家屋和諧令少撮不滿情緒從沒激化為公開對立與衝突。

最後,落水公眾領域民主體制之建立,電視科技之普及也功不可沒。隨著1995年落水通電及1996年家屋皆有電視,村委會便經常利用電視科技作村民咨訊傳播,傳達村委會的決定。而家家戶戶天天收看電視,也逐漸熟悉主流社會市場經濟之思維,並選擇性地把這種在公眾領域公平協商的游戲規則,借用於自身旅游體制之建立與執行。

政府的介入與規範(1996~1999年)

世界各地的旅游區,多半由政府策劃、規範、統籌、監管,甚至經營。落水村是個例外,從1989年首間家庭旅社開始,整個旅游業的萌芽、起飛、發展、整頓、修正,大多是民間自發自主而少見政府介入。直到1996年二星級摩梭山莊建成,情況才明顯變化。

1993年,政府見落水旅游迅速發展,便准備在落水村興建附設娛樂城的星級賓館,沒有咨詢落水村民就與四川樂山紙廠簽定了合同。此事曝光後,引起落水人激烈反應,拒絕出讓土地。結果,麗江地委調停,政府只好改為在1982年從落水劃歸裡格村的一幅土地上動用一千四百萬元建摩梭山莊,原以為能憑政府單位的龐大客源網絡,令這間半山湖景的星級賓館大有作為。不料到瀘沽湖的游客,主要目的不在瀘沽湖的山光水色,也不堅持電視與空調,反而希望能深入民間了解摩梭文化,情願入住由摩梭人開辦的家庭旅社體會摩梭風情。這邊廂落水家庭旅社門庭若市,那邊廂星級摩梭山莊水靜河飛長期虧損。麗江地區政府雖在1999年規定所有到瀘沽湖的政府單位員工,必須入住摩梭山莊,擔虧損情況持續。

政府的介入引起與村民的利益衝突。在修建摩梭山莊的過程中,政府曾做出規劃,把游客住宿集中於政府自己投資的摩梭山莊,把落水局限為游客觀光的民族風情村。政府又在1997年要求落水下村三十多間違例建築的家庭旅社從湖邊推移八十米,村民反對,政府控告村民,但寧蒗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後轉往麗江地區法院,最終由麗江地區專員出面擺平,村民無須搬遷,像征式罰款了事。

早在1992年,水政漁政管理所的負責人曾把水域管理的機動船用作接待游客謀私利,瀘沽湖開始出現油污。落水人強烈抗議這種污染瀘沽湖的貪官行為,有村民偷偷破壞機動船,後來政府介入才從此沒有機動船行駛瀘沽湖。1994年,政府讓一間私人機構在瀘沽湖開直升飛機服務,環湖每人收費三十元,後來因巨大噪音及強風嚴重滋擾居民生活及令牛、羊、豬、馬受驚,項目停止。1996年摩梭山莊的興建,亦因利益衝突而一度引起官民關系緊張。1997年底落水下村出現十多間卡拉OK、歌舞廳及美容美發廳,更有歌舞廳修建在湖中間,嚴重滋攏民生、破壞環境。瀘沽湖省級旅游區管理委員會(簡稱旅管委)在村內老人強烈抗議下,勒令所有歌舞枯及美容美發廳遷出落水下村,搬住遠離居民的保護區,從此不再有歌舞廳夜夜笙歌,滋攏居民。旅管委在1994年設立,並在1995年公告60號文《瀘沽湖省級旅游區總體規劃》,在1999年4月20日再修訂及公告共二十六頁的《瀘沽湖風景區管理條例》,包括:“不得在落水、裡格摩梭民俗觀光保護區內興建及經營酒吧、卡拉OK廳、美容美發廳。禁止在民俗觀光保護區內(既湖邊延伸三百米內)新建、擴建旅游食宿接待設施……嚴禁在湖內打撈菠葉海菜花、裂腹魚……在湖內洗衣、洗車和游泳、洗浴的,除責令停止污染行為,並處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5、8、25頁)1999年10月23日,旅管委通告落水、裡格村民未經審查批准,不得修建房子。通告如下:

“因家庭成員過多、家庭不合睦確需分家,經村委會批准分家後,當事人應向瀘沽湖省級旅游區管委會提出新分戶建房申請,經審查批准,可在村中規劃的原基地發展用地內搞限定的面積修建。未經管委會批准,居民不得擅自修建,土地部門不得辦理土地使用手續,房管所不得辦理房產手續,林業部門不得安排用材指標。”

管委會發出通告同時,懲罰了落水村八家未經批准而修建的旅社,進一步監管落水與裡格村摩梭人分家及建房,令民俗風情充滿行政管理及政治意味。原本分家與否純粹是家庭內部決定,如今卻因為旅游業的巨大利益,政府介入而令“分家”成為相當復雜的經濟、商品、行政的行為。

政府的介入令部分落水村民不滿,甚至表示政府介入只為著與落水爭生意。落水人兼寧蒗縣旅游局局長汝享濃布則表示:

“部分落水村民不太理解政府的處境。其實,任何發展都要規劃、指引與監督,任由村民與外來商人發展,落水村早就成為卡拉OK及美容美發通宵達旦之場所,純樸民風蕩然無存,老人不得安寧,落水淪為色情場所,人們對走婚及摩梭人的誤解更深。政府在1996年耗資六萬修建了落水環湖公路,令居民受惠,不應認為政府只為爭奪生意而來。”

旅游體制多元發展(1999年後)

1999年,連任九年村長的次梳爾車在村民極力挽留下仍堅持退位。皆因先前被漢族村民刀插而重傷。話說一家遠離落水的漢族家庭,在1981年包產到戶後,從事人參種植與買賣,甚少參加落水村的集體勞動,而劃船、牽馬、鍋莊舞也沒有參加,至1998年改變初衷要求參加,村委會表示七十三家已成定案,村長被對方以刀插腹。更不幸的是其他村民情緒洶湧,幾十人馬上衝進該家打傷家人,把家屋砸毀。經公安及法院調查,整個落水村被罰十萬元,每家平均罰一千三百多元,而該漢族家庭不得加入村內旅游項目。

這是落水村至今最嚴重的一次衝突,充分顯示以家族力量來解決公眾問題之文化特色與沉重代價,自此落水旅游體制更為制度化與常規化,村內糾紛更多由村委會在公眾領域按照村規民約以及集體利益來決定,不再動輒以家族力量來處理。公眾領域逐步擴大、民主體制與意識大幅度提高。但這種民主體制其實與家屋網絡及經濟利益扣連,以至任何嶄新改動皆會威脅到既得利益者,加上落水人已有穩定而可觀的旅游收益,原本易滿足、點有欲不強、缺欠拓展與突破意識的摩梭人更安於現狀,即使知道不少游客嫌瀘沽湖的旅游項目單調平面與商業化,當地摩梭也欠缺改革的動力。

但,既有旅游體制與家屋經濟利益緊扣一起,任何改革與變更都碰上巨大阻力,更重要是安於現狀的心態。試想,單是劃船牽馬鍋莊舞的收入,每人每年平均達三萬五千元,在山區地區簡直是天文數字,令原本拓展意識薄弱的摩梭人,更為安逸。

約八成游客表示對落水旅游感到失望。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認為旅游項目單調缺乏內涵,騎馬與劃船是許多旅游點的標准化項目,鍋莊舞也舞步單調欠吸引力;二是缺乏渠道去了解摩梭文化,許多游客承認離開瀘沽湖仍對摩梭母系與走婚制一知半解;三是認為落水變得商業化,認為傳統摩梭建築已面目全非,傳統服裝變成年輕人的工作制服,“下班”後馬上穿漢裝,而游客連飲食都在現代餐館而非母屋火塘,難免失望。

譬如在湖思茶室的留言本子上,便有許多游客寫上走進瀘沽湖的感受:

“一路車行到達女兒國,見到非常商業化的摩梭,非常痛心,在這花花綠綠的世界裡,難道就容納不了這小小的一方樂土,文明人真是破壞環境的高手。”廣東老陳(1999·8·25)

“踏進瀘沽湖,走進女兒國,但是卻感受不到那份神秘,湖水依舊,青山依然,古老純樸的摩梭人卻不知在何方?在我眼前的是精明中略帶狡詐的商人,現代的氣息已終融進這片淨土,於是,失落之感油然而生。”馬非如(1999·8·14)

“我們是四個來自滇池湖畔的女孩,抱著無限的憧憬,經過長途跋涉來到了向往已久的地方——瀘沽湖。這是十分美麗的地方,美中不足是原始味太淡,商業味太濃,××飯店的待人接客方式讓我們無法感受摩梭人民熱情、好客的民風。這次瀘沽湖之行讓我們感到失望,也很傷心。今後絕不再來。”—四個帶著遺憾離開的女孩(2000年5月27日)

筆者甚至碰到有游客到那裡後,環落水村走一圈便想離開。其中一位上海來的年輕游客就表示:

“我從麗江一路過來,麗江有白沙壁畫、納西古樂、玉龍雪山、木府,還有百走不厭的古城。十小時崎嶇顛簸山路到落水,盤山而上盤山而下,沿途是貧瘠山區少數民族,純樸而原始,極具特色,路上的期望遂越發提升。到那裡後居然盡是現代旅館建築,與外面傳說的什麼‘東方女兒國’、‘神秘原始母系社會’,根本是兩碼事,有種貨不對版之納悶。再看到最時髦的旅社門牌上刻上什麼‘母系世家’、‘摩梭伊甸園’,覺得商業味太重,根本不想留下來,所以我問你,哪裡有傳統的摩梭村寨?”

另方面,離開落水而環著五十多公裡的瀘沽湖走一圈的游客,卻表示非常滿意,關鍵不單是沿途多元立體的瀘沽湖視角,最重要是直接住在民居,走入摩梭真實生活。不少游客更深深被山區失學兒童所牽動而伸出援助之手。譬如一位二十歲的大學畢業生阿玲,更在瀘沽湖旅游途中,留下來當竹地小學義務老師,在父母再三反對下,仍在山區堅持了四個月。她在湖思茶室的留言本上寫道:

“以為教書就是備好課去講,結果開學第一天的工作是跟一位有三十年教齡的老師穿街串村去找尋到了年齡而沒來上學的孩子和流失生。‘家徒四壁’、‘家無片瓦’這些抽像的詞語我第一次在生活中體會得到那麼深刻,有的人家窮得連皮帶都沒有,繩子草草一栓了事。連飽肚子都成問題的時候,是不會有心情去起個好名字,家中養牛,孩子便叫阿牛,而且是個女孩!風景很美,青山玉米地,中間疏落的小木屋,但我第一次覺得田園牧歌並不浪漫!”(199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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